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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31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37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办法》《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二级单位统筹联动,持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依托党政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各职能部门对照《办法》《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管理和良性互动,努力做好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平台渠道

我校持续关注师生关切的重点领域,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平台渠道。一是依规公开财务、招生、人事等重点领域信息,确保各项工作准确无误;二是积极建设学校英文网站、学校校报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及时公开学校发展、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等校内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及时公开防控措施的变化等,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

(三)开展宣教培训,持续提高信息公开政策水平

我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队伍建设。各学院、机关处室都设有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宜。本学年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信息安全意识培训活动,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二级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式与途径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校园网公开为主,本学年学校网站共公开发布信息4517条,其中主页面公开发布信息600条。校报共出版12期,每期印刷1500份,发放至学校师生、校友、兄弟院校及有关单位。微信公众号“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目前订阅用户量18551人,本学年发布信息498条。另外,还通过公告栏、校内文件、OA办公平台、工作群、召开会议等途径公开有关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招生章程在阳光高考和学校网站同步发布,各类型的分专业招生数、学费、学制、选考科目在招生录取前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也在学校招生网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包括最高分、最低分。畅通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渠道。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教育厅通知,我校财务处每年3月和9月分别将学校预算、决算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告,学校预算、决算包含学校经费来源、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内容。同时,按发改委物价管理要求,每学年9月份开学前将学校收费公告进行张榜公开公告并通过学校财务处网站同步公开公告,收费公告包含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和学校独立设置升格更名需要,财务处于2021年4月份将《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办法》《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财务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等8份文件更新并通过学校财务处网站公开公告。自2021年起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学校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质设备采购项目,包括招标采购项目、网络超市采购以及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等均严格按照意向公示的要求发布在省采购网向社会进行公示,30日公示期结束后按照开展采购程序。严格按照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执行采购工作。一些需要紧急采购进行追加预算的采购项目,也严格遵照意向公示执行。

3.人事信息公开情况。本学年我校进行了2次公开招聘,共招聘辅导员11人,教师26人,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我校上报人社厅的方案等文件执行。招聘方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录用结果等招聘过程均按要求在网络公开,且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时发布申报人才等项目信息,并按要求做好公示工作。制定的《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等人事规章制度,均通过OA办公平台发布。本学年我校共有44位教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6人,讲师17人,助教6人。聘任工作公正公开,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4.教学信息公开情况。我校教务处每学年召开3次教学工作会议,向全校各二级学院和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教学信息;通过印发处发文、教学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公开教学信息;通过上报重大事项报告或项目申报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开教学信息;通过校报、宣传栏等形式公布教学相关信息。学籍管理信息方面,本学年陆续在教务处网站公布《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试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试行)》等3份制度文件、2021年转专业通知及方案,并在转专业考试、推免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学生名单。专业设置方面,材料科学与工程、海洋资源与环境、人工智能、机械电子工程、广告学等5个专业申报2021年新专业,在校内网页公示后,在教育部网站申报,并于2021年8月6日-9月5日进行网络公示。教学管理方面,本学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评选、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等申报工作均通过发文发布,申报结果均在教务处宣传栏及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5.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情况。我校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和学生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依规做好选调生、求职创业补贴、福建省“三支一扶”申请学生的审核工作,依按照上级文件做好公示工作;及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做到就业相关工作公开透明。规范奖助学金评选,在各类奖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规范评审流程,及时发布评选信息,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6.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我校本学年不断加强对外合作工作,建设学校英文网站,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增强学校国际化办学影响力。不断加强与国(境)外高校联系,与雅加达国立大学、曼谷吞武里大学等5所国外高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与香港《镜报》签订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在学校网站及学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报道。受疫情影响,本学年我校未开展师生赴国(境)外项目,及国(境)外人员来校项目。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我校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和覆盖面较广的信息服务网络,及时、有效地将学校可公开信息进行公开,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群众反映较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我校未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或收到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我校继续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校内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平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相关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改进措施如下:

  1. 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日常监督、年度考核等手段,切实增强校内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均衡开展。

  2. 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对照《办法》《清单》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逐步健全科学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对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