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友好协商,拟将我校“一种分隔壁反应精馏塔生产乙二醇二乙酸酯的设备及方法”(专利号:ZL201710816369.3;发明人:杨金杯等)专利以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授权给厦门耀磊泓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实施许可价格为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元)。具体双方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详见《专利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如有需要,可凭个人有效证件到科研处查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5月29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科研处反映该《专利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人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科研处 18759494321。
特此公示。
科研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