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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包装工程学院包装工程仪器设备采购(分光光度仪)项目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6    作者:     来源:     点击: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材料与包装工程学院将采购分光光度仪,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107132

二、项目名称:包装工程仪器设备采购(分光光度仪)

三、预算金额:4.13万元以内(超出预算投标无效)

四、技术与要求:详见附件1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及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以上资料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事项:

潜在投标人在本校官方网站上自行下载设备采购清单。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之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采购方联系。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若资格与技术响应均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采购程序终止。

七、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次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一正二副),以当面送达或快递方式送至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五马山校区6栋,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评标方式

在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由评标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单位: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材料与包装工程学院

地址: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

联系人姓名:黄老师

联系电话:15629102975

网址:http://www.fpnu.edu.cn/